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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关于泸州市选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2012-5-10 10:19:22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出据证明并加盖服务地组织部门印章;

4、各项服务主管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

(三)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830—319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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