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人员必须于当日上午06:30到面试地点进行抽签并进入候考室(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
六、面试方式
(一)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考生面试前在备课室按报考对口学科抽取说课题目,并有10分钟准备时间。
(二)考生每人说课时间为10分钟。
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占20%。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甘孜州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