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一)由财务处组成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者资格审定,并确定参加竞聘候选人。(二)由学校有关部门和财务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竞聘候选人进行面试。(三)择优聘用,报经人事处批准后,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任后管理及待遇如本校在职人员,则按校内调动办理相关手续。如校外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则按学校计划项目制人员管理。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大学财务处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