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2013年4月30日前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考核方式:讲课(微型课)占成绩的70%,面试占成绩的30%。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六、体检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七、审核确认和聘用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附件:1、乐山一中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一中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