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及报到1、经体检合格者,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高新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3、受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享受高新区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办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4、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5、公开招聘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八、纪律和监督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纪工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察。监督电话: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28-85173710。咨询电话:028-85339122(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82829762(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附件1:成都高新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