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定于2013年11月30日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于面试当日8:2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入闱候考,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于8:30至8:50分职位抽取当日面试序号。考生未按时入闱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职位的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应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定于2013年12月1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于2013年11月29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考生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将于2013年12月6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网站网址如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dhrss.gov.cn
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www.gaj.chengdu.gov.cn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处(电话:028- 61888163)或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成都市司法局(电话:028-61881864)咨询。
四、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2、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将个人物品及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放到候考室指定位置。在整个面试过程中,如被工作人员发现与外界有联络行为的,不论是否与面试有关,均按违纪处理。
3、考生入闱至面试开始前的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面试候考室,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均有时间要求,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5、由于资格复审地点及面试考场均无停车场地,请考生尽量避免自驾车前往。
6、请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过程中,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种安全知识学习,熟悉资格复审、面试场地的疏散通道、安全场所及周边情况,应减少携带非考试用品到考场。如遇突发事件,应保持镇静,听从指挥,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迅速有序应对。
附件:1.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