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四种类型:
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单位要求相近岗位合并招聘的,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3年12月23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公共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低于1:3和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参考比例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于2013年12月2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考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人。
3.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资格。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后拟聘用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计生部门、所在单位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