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2月5日上午12:00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公共科目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4日24:00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种类型: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单位要求相近岗位合并招聘的,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3年11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待打印了准考证后,务必于2013年12月16日前(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将以下材料送交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3)。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3年12月1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3年12月23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公共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进入综合面试考试人数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进入综合面试考试人数比例为1:2;护理、临床、医学检验等岗位因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而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公共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公共科目平均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2.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于2013年12月23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专业科目考试
1.本次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前需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2.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4.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予以退费。
5.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