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经过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及绵阳教育体育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的考核最终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人事科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纪律检查。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主要由学校领导、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将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