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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事业单位人员政审结果和拟聘公示

来源:爱考网 [2018-12-2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按照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涪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现将政审结果、拟聘人员和聘用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政审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从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1月5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16-2813805。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泗水巷48号316室):

1.原在职人员单位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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