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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成都市新津区招募13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0/12/1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动物防疫专员特聘招募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特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特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募数量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名。特聘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兽医主管部门统筹用于全区动物防疫工作。
三、招募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男在50周岁(含)以下,女在45周岁(含)以下,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四、招募条件
1、有一定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一定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5、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记录
五、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技能考核、体检、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
(一)发布信息
在成都市市新津区公众信息网发布《成都市新津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办法》;公示时间12月7日-12月14日,共6天(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办公区(五津街道岳巷路75号)。联系人:许强;电话:13882010266。
(3)提交材料:《成都市新津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从事动物防疫工作情况佐证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比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技术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待通知)。
(1)理论考试(占比60%)。主要内容是动物基本诊治、防疫、畜牧业等方面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占比40%)。考试主要为现场检测采样。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工作经验、退役军人或烈士子女及配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体检合格。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成都市新津区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八)签订服务协议
由区农业农村局兽医主管部门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内容
1、为我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帮扶,增强村级防疫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区农业农村局及局派出动物防疫机构的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其他专业服务。
七、服务期管理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一年一聘,补助经费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文件执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一年3万元标准进行预算,包干使用。特聘期间服务补助经费按月发放,每人每月2000元。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一次性发放6000元年度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
(二)区农业农村局制定《成都市新津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点,加强招募、使用、考核等工作规范管理。服务期间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解决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下次招募中可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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