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雅安市文化馆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 人事局《关于2010年上半年雅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为做好雅安市文化馆考核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 社会考核招聘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音乐表演岗位要求应聘者专业为音乐表演,音乐创作岗位要求应聘者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创作;所有应聘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31日后出生)。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雅安市文化 馆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4日。报名时应填写《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3张。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 雅安市文化馆(雨城区新康路29号)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 艳,联系电话:(0835)8505190。
(二)资格 审查
对报名者进 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3月24日 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 考核
本次考核由 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会同市文化馆共同组织实施,接受人事和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
考核采取面 试、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进行测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初步人选,并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报考资格等进行核实确认,按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 体检
体检标准参 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上岗
(一)公示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根据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雅安市文 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报雅安市人事局审核确认,按现行人事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
对没按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 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缺额按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 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公 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由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八、 咨询、监督电话:
雅安市文化 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
(0835)8503530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