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在同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下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本次公招的网络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络资格审查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通过”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11年11月20日24:00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11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5日至12月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 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于2011年12月2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本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12月31日24︰00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月9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1年12月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四川省直机关党校贺曦同志(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联系电话028-86923514),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加分。
(二)面试
1.面试的范围和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1月8日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发给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