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根据市网管办岗位选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1月10日在市委宣传部(高新区火炬大厦A幢)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各张榜公布,并发放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市网管办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现场问答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市委宣传部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1月17日在市委宣传部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考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通知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对拟考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
七、公示及试用
拟调人员,将在市委宣传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拟调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即办理调动手续。
八、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整个公开考调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实行回避、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
咨询电话: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2530796
监督电话: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253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