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上述比例的,由县主考机关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整情况,于2012年5月7日在成都新津人才网(www.cdxjrc.com)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2012年5月9日17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在成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成都市服务基层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新津县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除外),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2)申报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或人社局出具并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在2012年5月18日12:00前交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新津县瑞通路146号底楼,电话:82555577、82556732)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面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在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2、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采用1+X方式,除公共部分面试内容外,加试专业面试内容。
(四)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考核由新津县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