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5、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同志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四、面试和体检工作
(一)面试将于2012年5月13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若电话号码有变化,请及时反馈宜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若因考生关机无法通知到体检,后果自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有关事宜
关于宜宾市2012选调生其它有关事宜,会适时在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831—820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