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下招聘职位有效报考人员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予以调整或取消(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原招聘名额 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 取消调整情况
县属事业单位 109计生局计划生育服务站 1 3:1 0 取消
新津职高 205机械加工 1 3:1 1 取消
幼儿园 218学前教育 4 3:1 5 调整为招聘2人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301临床医生1 1 3:1 1 取消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302临床医生2 1 3:1 0 取消
新津县血吸虫病防治站 304中医医师 1 3:1 1 取消
新津县血吸虫病防治站 305临床医生 1 3:1 0 取消
新津县人民医院 307麻醉医师 1 3:1 1 取消
新津县人民医院 308B超医师 1 3:1 0 取消
新津县中医医院 311麻醉医师 1 3:1 0 取消
新津县中医医院 313放射医师 2 3:1 2 调整为招聘1人
新县中医医院 314功能科医师 1 3:1 0 取消
乡镇卫生院 321财务管理 1 3:1 1 取消
三、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1、周佳,原报考新津职高机械加工职位(职位代码:205),因报考职位取消,现调整为报考农村小学数学职位(职位代码:213);
2、杨健,原报考新津县血吸虫病防治站中医医师职位(职位代码:304),因报考职位取消,现调整为报考乡镇卫生院中西医结合医生职位(职位代码:320);
3、文彬,原报考乡镇卫生院财务职位(职位代码:321),因报考职位取消,现调整为报考县属事业单位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职位(职位代码:103);
4、邓杰尹,原报考新津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生1职位(职位代码:301),李敏,原报考新津县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职位(职位代码:307),以上两人因报考职位取消,无相应岗位进行调整,请于2012年5月9日17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南大街56号)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