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报经总行审定后录用。本行与全日制本科学历(含)以上人员首次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与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首次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九、待遇及劳动保险
(一)待遇
1、支行行长按现有工资方案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临柜员工:凡经录用的无银行从业经验的临柜员工均要经过上岗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享受1200元/月的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本行工资方案核定员工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招录的临柜员工按本行工资方案核定员工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劳动保险
凡经录用的员工,本行按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