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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2年公开招考广元市旺苍县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元人事人才网 2012-9-13 11:38:42

6、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2012年10月22日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公布。(http://www.wangcang.gov.cn/)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招考名额以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在查阅面试成绩时确认本人是否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2012年10月24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2年10月24日上午7:30前到县委组织部集中。

㈣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㈤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时间:2012年10月27日—11月2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拟聘用人员务必在公示期满前将个人档案调转至县人力资源市场。

八、人事代理与聘用管理

聘用合同,县委组织部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元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招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县监察局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保障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其公正性和严肃性。对违反考务工作规定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实施意见由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报名及咨询电话:(0839)420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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