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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阆中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128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2012-10-17 12:09:13

 

先进行笔试的,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考试人员。

先进行笔试的,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阆中人事人才网公布。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在职在编人员原参加招聘考试时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的,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1月2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三天在阆中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并在面试前到考试报名处接收面试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阆中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而影响取舍时,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若最后一科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阆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阆中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递补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817)6363600

监督电话:(0817)6306580

更多信息请登陆中公教育 四川中公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网

1、阆中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阆中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阆中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阆中市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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