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缴费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月14日上午7:30准时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进行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32—2058049
附:《2013年内江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