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一)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