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宜宾市兴文县201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5日
附件:宜宾市兴文县201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专业 学校名称 准考证号 拟聘用单位 职位编码 政策加分 拟聘用总成绩 1 吴敏 女 1986.5 汉 大专 农业经济管理 西昌学院 11915033619 兴文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宜宾市) 12234001 6 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