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三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和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招聘,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三台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二:三台县201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