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院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028-87016755
专业水平考核考务咨询电话:028-87016755
监督电话: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处028-87016693
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5月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考核计分标准》。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