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水利厅审查通过后上网公告,公告无异议,再上报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附件1: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