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819289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8196389
附件:1.泸县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加分申请及证明表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