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供办理面试通知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农业厅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若出现空额需递补,省农业厅将在2013年6月17日后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