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超过上述时间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人事处028-84404166、028-84403676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201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人事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