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对拟调动干部人选,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的问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遴选纪律与监督
此次遴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0817-2223871
监督电话:0817-2226678
附件:1、2013年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