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1: 2013年乐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