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卫生局、凉山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173682(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91086(凉山州卫生局)
0834—2168249(凉山州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4—3865852(凉山州纪委监察局)
附件:《凉山州公开招聘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岗位表》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