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报告报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转任人员。
(六)公示转任
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中院党组根据面试成绩讨论确定递补人员。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五、本方案由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4706110
监督电话:0813-4706080
附件: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