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区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监察局 0816-8130081
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0816-8130085
附件:1.《经开区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
2.《经开区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