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市招考办公室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岗位计划.doc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