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或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80036(传真)
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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