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二)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复印材料,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四)需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考生,可到资格审查现场打印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