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凭《聘用通知书》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人员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人员享有与本单位同等条件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六、组织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由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咨询电话: 0534-7365163 7365928
监督电话: 0534-7365003
附件: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禹城市人社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