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局审批,审批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人共同参与监督实施。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邹平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附件:
1、邹平县2012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2、邹平县2012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目录
总附件.rar
邹平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