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由开发区业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企业职工统一管理,工资待遇按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城管执法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与单位协议确定。
附件:2012年烟台开发区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