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3-3182064(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咨询电话:0533-3184072(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2791855(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查询网站:http://sdzb.lss.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本简章由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报名表.doc
2、报考淄博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doc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