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数应达到1:1.5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按报名实有人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综合考试成绩在城阳街道各幼儿园邮箱予以公布。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参加区教体局组织的试用期幼儿教师考核合格者,聘任为农村合格幼儿教师,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成立城阳街道2013年农村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87861857
附:城阳街道2013年农村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