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选调生报名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选调条件
报考济南市的考生,除具备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须同时具备。对于“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全国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学生干部条件可适当放宽。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选调专业
汉语言文学、哲学类、政治学类、新闻学、法学、经济学、财政会计学、金融学、建筑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农学和农业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教育和社会学类、园艺、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等。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