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县(市、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锻炼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选调生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工作。
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选调生(不含博士研究生)须在乡镇(街道)、公检法基层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特别提示:
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为本次考试的指定工作网站。本次招考的详细简章及其他考试信息以山东选调生网发布的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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