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获法律资格证书时间”栏。填写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份。从报名系统列表框中选择。
16、“志愿类别”栏。从报名系统列表框中选择。
17、“志愿名称”栏。从报名系统列表框中选择。
18、“毕业院校”、“院系名称”、“专业名称”栏。填写获得相应学历的院校、院系及专业规范全称,字符超过10个字的可用规范简称。高校名称、专业名称分别见《全国普通高校名录》、《全国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不填写在职学历、学位。
19、“身份证号码”栏。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末位是x的,注意不要遗漏。
20、“移动电话”栏。填写本人移动手机号码。请保持通话畅通,避免特殊情况下与本人无法联系,影响报考。
21、“单位电话”栏。填写所在院系团总支固定电话,电话号码前要填写区号。
22、“担任学生干部起止时间及名称”栏。担任职务较多的,填写符合选调条件的主要的1-3个。专升本只填写在本科阶段的任职情况;大学本科生填写本科4年的任职情况。研究生如在研究生期间没有职务的,可填写本科阶段任职情况。班干部名录参见第二章。所担任学生干部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或未曾担任学生干部的,本栏目填“无”。
担任职务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担任学生干部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比如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任班长,任职时间视为满1年。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23、“简历”栏。从大学填起,写明起止时间,并相互衔接。样式:2007.09-2011.07 在××大学××院(系)××专业读书。专升本的从专科填起,研究生从本科填起。高校、院系、专业名称较长的,可用规范简称。每条简历单独成行,总行数控制在5行以内。如填写内容较多的,可适当合并填写。
24、“是否特困生”栏。从报名系统列表框中选择。
25、“奖惩情况”栏。填写大学以来的奖惩情况,填写主要的1-2项。格式:××年××月被××(单位)评为(或授予)××(称号);或××年××月被××(单位)给予××(处分)。专升本从本科阶段填起,研究生只填写研究生阶段奖惩情况。
26、“家庭成员”栏。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家庭成员较多的,填写主要的3至4人。
27、“备注”栏。从报名系统列表框中选择。有两项内容:“博士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和“硕士研究生报考本科生职位”。
温馨提示:
1、请于2012年1月6日至10日每天8:30-17:30登录。
2、请选择与自己身份相符的报名入口登录,否则报名无效。
3、请使用 IE 浏览器,以免因兼容性问题而影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