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本人及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委托书 (见附2)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办理。不同考生不能委托同一人代为办理。
2、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4月10日上午12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8653839308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538—6991029 6990512
传 真:0538—6991446
附:
1、泰安市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分配表 2、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委托书(泰安)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