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 5号)有关规定执行。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8-6992955。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安 市 公 安 局
泰 安 市 林 业 局
2013年3月12日
附件: 1、2013年泰安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 2、2013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山东莱芜市2013年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山东莱芜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山东2013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山东2013年潍坊市市直机关及省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2山东2013年潍坊市奎文区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潍城区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坊子区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寒亭区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青州市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诸城市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寿光市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安丘市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高密市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昌邑市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山东2013年潍坊市临朐县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