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人社局下发《安康市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通知书》,遴选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在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安康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以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附件:
1、2013年安康市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安康市2013年市级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