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南方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再次摆在了突出的位置。
2008年10月17日,辽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省直机关千余名公务员,进行突发应急事件处理与应对的培训,以提高辽宁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当天,为省直机关千余名公务员上课的老师,是国务院参事、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清华大学兼职教授闪淳昌。
课上,闪淳昌提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第一时间处置的好坏往往就决定了伤亡的大小和处置成本的高低。”而且,在应对公共事件时,要以人为本,要树立“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价值观,同时一定要做好第一时间的信息发布。
此外,还要提高全民日常忧患意识,要使应急管理工作走进学校走进课堂,从娃娃抓起。
在整个讲座中,闪淳昌还特别提到,据统计,道路交通事故在2007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中排在了第一位,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9万人,占到各类事故的80%。
10.2008年6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作为公务员四类培训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和法制),重点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的应急管理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制度、监测与预警制度、应急处置与救援制度、事后恢复与重建制度等。
11.2009年2月1日,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文章。文章指出,不能只强调经济增长,不顾安全甚至以破坏环境资源、忽视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为代价。
文章称,当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文章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摩擦,避免矛盾激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文章指出,事先预防和事中应对是应急管理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能狭隘地将应急管理等同于事后处置。要把应急管理寓于日常管理之中,把工作着力点前移,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同时,强化避险防灾,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做到准备在先、防患未然,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事故发生的风险和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