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申论 - 正文

 
申论范文:“灰色收入”如何界定和加以规范
来源:2exam.com 2010-3-22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规范灰色收入”,立即引起代表委员们热烈的激辩。

 

  “灰色收入”:如何界定和加以规范


  “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规范灰色收入”,立即引起代表委员们热烈的激辩。


  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说:“我们通常认为回扣、红包甚至贿赂款算做灰色收入,但这些收入显然是不该拿的。不该拿的收入怎么能说规范呢?”


  张抗抗的观点引起了部分代表委员的共鸣。有的代表委员认为“规范”的表述欠妥,可改成“杜绝”,有的则提出可删去“灰色收入”一词。


  对于“灰色收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可以理解为公职人员工资之外的收入,如一些感谢费、劳务费、补贴之类的收入。


  如何界定“灰色收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认为,最重要的是有没有正式纳税。公民有纳税义务,如果是偷偷摸摸的台底下的收入,不公开、不纳税,就是“灰色收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忠认为,“灰色收入”真正的大头在公权寻租的权钱交易中、在垄断行业的不公平获益中。


  记者注意到,代表委员们的争议焦点围绕在“究竟什么算、什么不算‘灰色收入’”上。正是由于对“灰色收入”的理解不一,3月14日,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采纳了代表委员的意见,把“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不少代表委员认为这样修改之后,更能准确地反映民意,是实事求是的表现。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